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5月 27 日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9人,有2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任德祚董 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提名任德祚、文 林、李晓烈、李生国、王剑志、范明、李分顺、肖 水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董事候选人。
    二、同意提名张强、苏天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公司每位独立董事的薪酬为每年4万元(含税)。
    四、同意任德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决定聘任李生国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聘期三年。
    五、同意罗卫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职务,李晓烈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包庆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济师职务,范明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职务。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王剑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范明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冯建勇、谭建海、张佐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六、同意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 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七、决定将6吨真空感应炉项目列入今年技改计划。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今 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主要完成引进设备合同签订、生效及项目配套部分的工作。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十、决定于2002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一、二、三、六项议案。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新任高管人员简历
    李生国先生 34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第三钢厂锻钢分厂技术 员、厂长助理、副厂长,第三钢厂生产科副科长,第三钢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 现任公司第三钢厂厂长。
    范明先生 38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价税科副科长、资 金管理科科长,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兼第一钢厂总会计师;现任财务部部长、 公司副总会计师。
    李分顺先生 39岁,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在新乡市财政局工作;现任新乡市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业务主办。
    张强先生 40岁,本科学历。曾任洛阳工学院教师,现任成都大学工商管理系 工商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共成都市金牛区委、金牛区政府顾问,乐山市五通桥区政 府顾问,四川井研县人民政府顾问。
    苏天森先生 58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试验厂炼钢车间副主任、 技监科副科长,首钢二炼钢筹备组组长,冶金部科技司特钢处副处长、处长,国家 冶金工业局规划发展司调研员、助理巡视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科技环保部副主任; 现任中国金属学会副秘书长。
    冯建勇先生 38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第四钢厂热带分厂技术 员、技术副厂长,轧钢分厂副厂长、厂长,四厂生产副厂长;现任第四钢厂厂长。
    谭建海先生 46岁,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长钢供应处废钢科干事、副科长、 科长,供应处副处长,长钢商贸总公司副经理、经贸中心副主任,公司供销管理部 部长;现任公司第四钢厂党委书记兼常务副厂长。
    张佐国先生 34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第三钢厂锻钢分厂技术 员、厂长助理,三厂办公室主任助理,劳动人事科副科长;现任第三钢厂副厂长。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强、苏天森先生为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与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 %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7日
     附件一: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强,作为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强    2002年5月18日于成都
     附件二: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苏天森,作为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苏天森    2002年5月24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