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2年3月28 日 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8人,有3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任德祚董事 长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及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2000-2001年应收账款中,对因债务人破产而发生的坏帐 3, 842 ,820.11元,在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破产”文件后,做“坏帐损失”会计处理, 予以核销;对债务人资金困难、无力偿还,多次催收无果,已超过法律诉讼期而发 生的坏帐10,323,591.79元,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四、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向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0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公司不承 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五、审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20,333,567.23元, 由于本公司97 年度发生亏损,200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7,129,068.01元, 根据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200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亏损,不向股东分配,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须经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我公司200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26,795,500 .78元,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将全部用于弥补亏损。2002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预 计方案,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该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力。
    七、审议通过《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四川长城协和钢管有限公司出资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一钢厂钢管分厂和第四钢厂挤压分厂的部分固定资产和公司部分 应收账款按评估值作价3000万元向四川长城协和钢管有限公司出资( 详见《公司关 联交易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四川长城协和钢管有限公司出租部分资产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一钢厂钢管分厂和第四钢厂挤压分厂辊底式退火炉等设备1台(套 ) 、工业建筑房屋和具有完全使用权的土地两宗租赁给四川长城协和钢管公司使用(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二、决定于4月29日上午9:00在本公司招待所多功能厅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除第三、四项以外的报告和议案。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