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998年7月31日上午8∶ 30在公司招待所多功能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 代表 股份523,594,67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5.32%,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按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以资抵债议案》;
    由于公司在股份制改制、长钢集团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以及在近几年生产经 营活动中,委托长钢集团公司采购原辅材料、转供天燃气等原因,本公司对长钢集团 公司形成了大量债务。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川投 长城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协议,并经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绵市国资企 (1998)30号文批复同意,用部分资产抵偿本公司欠长钢集团公司的债务。
    本公司抵债资产的明细及其截止1998年1月31日帐面值和评估值如下:
资产种类 帐面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存货 105,561.45 111,054
应收帐款 33,941.68 37,591
其他应收款 8,976.51 8,977
预付货款 373.38 373
在建工程 1,002.68 684
固定资产 49.22 7
合计 149,904.92 158,686
    本公司用上述经评估的资产共计158,686万元抵欠集团公司的债务金额107,575 万元,抵债金额与债务的差额51,111万元暂挂其他应收款。
    公司实施以资抵债以后,可盘活资产存量,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产质量,为公 司今年扭亏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股份数为91,777, 952 股,同意91,199,947股(占有效表决总数的99.37%),0股反对,578005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1998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议案》,同意523,594, 677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葛钦明、蒋仁富、蒋光荣、朱振奎、张莱平、徐兴卫、梁朝诚、张裕如先生不 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王心让、宋伍生、吴乐先、任德祚、王剑志、范新峰先生当选本公司董事。
    以上人员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23,594,677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100%。
    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王心让、武维宇、宋伍生、吴乐先、任德祚、 杨 福川、艾志远、王剑志、李晓烈、郑爱民、范新峰先生11人组成。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何川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
    龚明锐先生当选本公司监事。
    以上人员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23,594,677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100%。
    调整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高东生、龚明锐、巩亚平、冯文建、古晓明先生5 人组成,其中冯文建、古晓明先生为职工代表出任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 意523,594,67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 拟将本公司名称由“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为“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章程第四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Chuan Tou Changcheng Special
    Steel Company Limited
    
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