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 会定于1996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2时在公司本部召开,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审议事项:
    1.审议批准1995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
    4.审议批准与瑞典山特维克钢管公司合资合作及其他与外商合资的事项;
    5.修改公司章程;
    6.其他事项。
    二、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6年5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及各异地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川长钢”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三、登记及报到办法:
    1.个人股东凭证券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国家股东代表凭 持股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受股东委托出席者须持委托 书及有关凭证登记;
    2.登记时间:1996年5月30日8:00-13:00;
    3.登记及报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异地股东可于1996年5月30日乘坐成都始发的319次旅游列车在江油站下车, 公司有车接;
    5.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联系人:郭勇 王学权
    电话:(08244)652384 传真:(08244)650767
    
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