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于2004年3月22日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其中,陈路副董事长、张良董事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蔡秋全董事、龙成珍董事代行表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袁秀平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止2003年12 月31 日,公司共实现利润4184.15万元,在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392.72万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96.36万元后,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732.00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27.06万元,在扣除公司中期已分配利润5048.40万元后,公司2003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66万元。
    鉴于公司2003年中期已进行过一次分配,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2003 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未分配利润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该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3、决定2003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