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连带责任。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八次会议于2003年10月 29日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友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胡永松先生代行表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确定了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现将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定于2003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2003年中期分红方案:截止2003年6月30日,公司共实现净利润4,162.27万元,在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429.88万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14.94万元后,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732.0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94.27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按公司现有总股本841,399,6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3年11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03年12月3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到公司总部六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830-2292023
    传真: 0830-2391774
    联系人: 蔡秋全 黄庆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所议2003年中期分红事项投
    □赞成票 □弃权票 □反对票。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