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于2003年8月24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其中,张良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袁秀平董事长代行表决权)。四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秀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中期分红预案:
    截止2003年6月30日,公司共实现净利润4162.27万元,在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429.88万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14.94万元后,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732.00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94.27万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2003年4月8日所作“拟在2003年度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承诺及公司实际情况,拟按公司现有总股本8413996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该分红预案尚需经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决定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