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研究,定于2003年6月22日上午9时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2002年度股东年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参见“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章程》修正案;
    由于本公司2002年11月实施了2002年度配股方案,本公司股本增至525874796股,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48893.4574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52587.4796万元”。
    6、审议增加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吸引优秀人才为公司服务,现董事会拟将每位独立董事的年薪调至40000元人民币,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依法行使权利所产生的费用依据公司财务制度报销。
    7、审议增补朱方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朱方明先生简历附后。
    8、审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附后);
    9、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3年审计单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3年审计单位,并拟为此支付报酬35万元。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3年6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03年6月22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人还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总部六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异地股东也可用传真、信函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2、 联系电话:0830———2292023
    传真:0830———2391774
    联系人:蔡秋全 黄 庆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5 月15日
    朱方明先生简历
    朱方明,男,现年41岁,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证券业从业律师。曾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川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副处长等职。现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自1993年起担任兼职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事务。
    朱方明教授在企业管理、经济法等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先后作为负责人或主研承担并圆满完成国家、省、校各级重点科研课题十余项;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出版学术著作二十余部;有十余项科技成果获得各级奖励。朱方明教授先后担任过多家大中型企业的策划与发展顾问、法律顾问,并先后参与了近二十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年会第一次,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注:非全权委托请注明委托范围。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提名朱方明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5月15日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朱方明,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朱方明    200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