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实到董事八人(其中,袁秀平董事长、沈才洪董事因公出差,分别委托陈路副董事长、张良董事代行表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路副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共实现利润5142.46万元,在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526.16万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60.08万元后,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6552.57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05.79万元,在扣除公司中期已分配利润7334.02万元后,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71.77万元。
    鉴于公司中期已进行过一次分配,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2002年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未分配利润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拟在2003年度中期进行利润分配。
    本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决定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