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1月6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实到董事八人。监事会主席龙成珍女士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推荐袁秀平、陈路、龙成珍、蔡秋全、张良、沈才洪、黄友、胡永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后两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会议还确定公司将于2003年2月13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举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董事会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研究,定于2003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泸州老窖大酒店3楼会议室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如前,简历附后);
    2、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中三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见监事会决议公告,简历附后)。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1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方法
    请愿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03年2月13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人还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到四川省泸州市公司总部六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异地股东也可用传真、信函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830)2292023
    传真: (0830)2391774
    联系人: 蔡秋全 黄庆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8日
    附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注:非全权委托请注明委托范围。
    附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秀平,男,现年34岁,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泸州老窖酒厂工艺员,科研所微生物室主任,厂办副主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酿酒六车间主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陈路,女,现年48岁,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泸州市财政局工业科科长,综合科科长;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泸州市财政局副局长。现任泸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董事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龙成珍,女,现年50岁,大学专科,高级政工师。曾任泸州曲酒厂工会干事,工会副主席;中共泸州曲酒厂委员会车间党支部书记;泸州老窖酒厂工会副主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蔡秋全,男,现年36岁,研究生,经济师。曾任泸州老窖酒厂管理员,计划处副处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贸易部副部长,企业发展部部长,监事,副总经理。现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张良,男,现年37岁,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轻化工学院白酒工艺学主讲教师,食品工程系团总支副书记,轻工工程系办公室主任,学院总务处副处长;江安县科技副县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沈才洪,男,现年36岁,在读研究生。曾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制曲分公司经理,基酒分公司经理,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生产部部长。现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友,男,现年40岁,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省财政厅法规会计制度处副处长、四川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等职。曾到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专门学习财政体制管理和注册会计师管理。参与完成了《四川农业资金研究》、《企业负债问题研究》等课题,曾获中国财政学会科研评比成果奖。现任四川省工商联七届常务委员、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兼职教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胡永松,男,现年64岁,大学本科,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四川大学生物工程系主任等职。现任四川大学食品与发酵工程研究所所长、中国白酒协会理事、四川省酿酒工业协会专家组副组长、四川省食品发酵学会副理事长、四川省委省政府科技顾问团顾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长期从事微生物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先后发表微生物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80余篇。曾荣获国家科委、国家教委高校先进科技工作者奖,国家“七五”实施星火计划先进工作者奖。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的政府专家特殊津贴。
    附三: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域会,女,现年40岁,研究生,政工师。曾任泸州老窖酒厂教育处副处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部教育科长;中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城区党总支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中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纪委书记。
    程华子,男,现年32岁,大专双学历,经济师。曾任泸州老窖酒厂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管理员,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科协管理员;中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组织干事,党委秘书;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秘书处处长;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策划部副部长。现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
    何诚,男,现年36岁,大学本科,政工师。曾任泸州老窖酒厂质管员;中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综合车间支部副书记,二车间支部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城区党总支书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提名胡永松为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6日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胡永松,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胡永松    2003年1月6日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提名黄友为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6日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友,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友    200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