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20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大酒店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 365819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秀平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01年度配股方案中部分事项的预案》。
    (1)以 3658191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01年度配股方案中部分事项的预案》中对2001年度配股方案中配股价格的调整。即: 对2001年度配股方案中配股价格调整如下: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对未来趋势的判断,在充分考虑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经与主承销商充分协商,本公司决定将原配股方案中的配股价格区间调整为8.00-12.00元/股,具体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配股时市场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2)以 3658191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01年度配股方案中部分事项的预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安排。
    按照调整后的配股价格和本次配股实际可配售的股份总额,预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量为29,552-44,328万元。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灌装2.5万吨新型白酒灌装线建设工程、年产2.5万吨新型生态白酒建设工程、年产2.5万吨新型净化酒建设工程、年产2.2万吨高纯度基酒建设工程、年产2.0万吨真菌饮料工程、年产3.0万吨茶发酵饮料工程、年产3.0万吨生物功能饮品工程、营销网络指挥中心项目、北方片区营销网络项目和南方片区营销网络项目均不变,以上十个项目投资总额为45,425万元。
    考虑到因配股价格变化而带来的募集资金量变化,投资上述项目将会出现一定的资金缺口,故公司根据各个项目的紧迫和重要程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将按照年产2.2万吨高纯度基酒建设工程、年产2.5万吨新型净化酒建设工程、年产2.5万吨新型生态白酒建设工程、年灌装2.5万吨新型白酒灌装线建设工程、营销网络指挥中心、北方片区营销网络、南方片区营销网络、年产2.0万吨真菌饮品工程、年产3.0万吨生物功能饮品工程和年产3.0万吨茶发酵饮料工程的轻重缓急顺序陆续投入资金。根据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将在资金到位后的一至两年时间内陆续投入项目的建设。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量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等方式自筹解决。
    2、以3658191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2002年中期分红预案》:
    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共实现利润34032024.23元,在提取10%的公积金3412886.44元,5%的公益金1706443.23元后,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75697137.3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609832.28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剩余部分接转下次分配。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杨天均律师就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