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7月13 日在公司总部 召开,应到董事八人,实到董事八人(其中张良董事委托袁秀平董事长全权行使表 决权),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中期分红预案:
    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共实现利润34032024.23元,在提取 10 %的公积金 3412886.44元,5%的公益金1706443.23元后,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75697137.32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609832.28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
    该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决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