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分红方案已经2001年10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以现有总股本488934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 元人民 币(含税,扣税后向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2元人民币)。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11月19日,除息日为2001年11月20日。
    三、派息对象
    截止2001年11月19日下午三时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中证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泸州老窖”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国家股、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派发。
    2、社会公众股股息于11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四川泸州国窖广场
    2、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30-2292023
    4、联系传真:0830-2391774
    5、联系人:喻大河、黄庆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