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1年5月15 日在公司本部 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秀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人, 出席会议董 事6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根据成都证管办巡检后下达的成证办[2001]61号文《关于对泸州老窖 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作出了整改报告,现将整改决议及实 施效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改制时已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所组成的泸州老窖酒业公司垫付 718.74万元费用的问题,公司已与有关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于今年6月30 日 前收回该笔垫支款。
    二、关于3500万元其他应收款问题,公司已组成专门机构负责催收,并已收回 欠款1600万元,预计今年上半年将可收回资金3000万元。
    三、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要求进行了账务调整,将收到的 中国酒城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公司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的现金红利10万元, 补 冲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四、关于年报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公司已于2001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年报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