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四次会议于2001年2月21 日在公司本部召 开,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0年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 在公司内部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及涉及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符合法定程序。
    6、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 未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 资产流失。
    7、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8、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或解释性说明的 审计报告;公司2000年未作利润预测。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