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7年7月5日通过本公司自动办公系统发出)。截止2007年7月13日下午3时(会议通知所规定的表决截止时间),共收到九名董事反馈的九份表决函(董事任晓善先生因公出国,委托罗孝银董事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九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绵阳花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公司所持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行使股东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绵阳花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公司持有的华西证券股权,已于2007年6月12日在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拍卖成交。五公司合计持有华西证券股权2316.48万股,占华西证券总股本的2.29%,拍卖成交总金额8112万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以相同的价格行使股东优先受让权。
    2、以九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购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所持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000万股股权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参与竞购。
    3、以九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请参见董事会于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须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九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07年7月30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董事会于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