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7年4月15日,《经济观察报》刊登了《华西证券归属权谜解泸州老窖可能成第一大股东》一文,称在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的重组中“泸州老窖将拥有40%多的股权,成为华西证券第一大股东”。随后,多家媒体也对此文予以转载或作出类似的报导。
    二、澄清声明
    公司于2000年投资华西证券,现持有该公司1.97%的股权。
    近日,公司收到华西证券多名股东股权转让告知函件,得知以上股东有意通过四川省产权交易中心转让所持华西证券股权。作为华西证券老股东,公司有优先受让权,公司管理团队有意向参与竞标,增持华西证券股权。但目前公司没有召开董事会来讨论该事项,没有形成董事会决议,也没有确定增持股权的比例。
    截止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华西股东股权转让前向全体华西证券股东告知期,该部分拟转让股权尚未在四川省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所以该事项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事态进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该传闻的信息来源与本公司无关,公司及相关人员未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相关信息均以刊登在前述报刊、网站上的正式公告为准。对于其他有关媒体的不实报道,公司保留进一步采取行动的权利。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