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通报:截止2006年1月25日下午收盘,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售出“泸州老窖”股票10,260,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泸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目前仍持有本公司股份498,185,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7%,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