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6年12月18日以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收回表决票九张,截止2006年12月21日下午五时,共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
    本次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36,660万元,在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35,432.20万元;该笔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泸州老窖优质酒产能扩大及储存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12个月,从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该笔募集资金除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投入使用部分外,其余专项存储于董事会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研究,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在不影响“泸州老窖优质酒产能扩大及储存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1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期3至6个月。
    由于每年的一、四季度是公司产品销售旺季,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通过将1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90万元。
    该次补充流动资金为临时性,具有时间限制,到期将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该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机衔接,确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属于暂时闲置资金,不会因此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此事核查后认为,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因此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因而同意了本公司董事会的动议。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