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28日 上午9:30
    2.召开地点:泸州老窖大酒店二楼国际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是2005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内容详见当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修改公司的议案。
    (2)该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6、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董事会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扣税后实际向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人民币)。
    (2)该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7、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8、审议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
    (2)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已经刊登于2005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6月23日--2005年6月27日(9:00-15:00)
    3.登记地点: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
    (2)法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泸州市国窖广场(泸州桂花街46号)
    (2)联系人:古秀清
    (3)联系电话:0830-2398826
    (4)传真:0830-2391774
    (5)邮政编码:6460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 会议期限:半天。
    4、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股东年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 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2) 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示: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赞成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反对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弃权票; (3) 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及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泸州老窖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