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德纺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嵊州市祥源 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祥源”)近日与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祥源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4071.96万股,占本 公司总股份的26.93%,一次性转让给祥源投资。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 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就本次股权 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内容
    嵊州祥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4071.9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6.93%,一 次性转让给祥源投资。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9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 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晶大厦17楼G座,注册资本:1680万元,法定代表人:俞红华。公 司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工业、投资农业、投资房地产、旅游项目、资源管理 等。
    三、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前10名法人股 股东将相应变更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 4071.96 26.93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768.60 5.08
上海万可实业有限公司 710.44 4.70
海口市对外经济发展公司 599.57 3.97
上海金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500.00 3.31
上海银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55.20 2.35
海南文化旅业发展公司 220.00 1.46
上海美建物资供销经营部 206.00 1.36
海口讯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4.85 1.22
海口昌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65.00 1.09
    四、本次股权转让发生时,除本公司监事王建国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本公司主要法人股股东、出让方及其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受让方及其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上市流通股。
    五、此次股权转让发生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 司主要法人股股东、出让方及其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让方及 其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过本公司上市流通股。
    六、本次股权出让方嵊州祥源与受让方祥源投资之间存在关联合作关系( 详见 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公告)。
    受让方主要投资人干勇先生为出让方委派的本公司董事、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七、鉴于出让方嵊州祥源与祥源投资为关联合作企业, 双方结合股市的综合因 素,同意以每股人民币0.2元的价格给予转让。
    八、受让方不存在受托行使本公司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九、备查文件:嵊州祥源与祥源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纺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