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 日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海南 海德纺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 第十一条: “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2001年12 月 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更正为“…决定2001年12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另外, 海南精信资讯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海南海德纺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 售子公司股权及追加剥离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第六部分中的第三款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海德房产100%的股权,受让人为海南祥源;伊莎贝尔100 %的 股权,受让人为海南祥源;1.45亿元的负债及等额资产,承债人为海南嵊源。”应修 订为“…1.37亿元的负债及等额资产,承债人为海南嵊源。”
    第七部分“通过本次股权交易及追加剥离1.45亿元的负债及等额资产, 琼海德 可以获得4080万元的现金资产…”修订为“通过本次股权交易及追加剥离1.37亿元 的负债及等额资产…”。
    公司董事会为上述公告中的笔误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纺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