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998年5月,公司为海南国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泰集团)在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信公司)借款8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其后,国泰集团陆续归还了部分债务本息,截至2002年12月31日,尚欠借款本息192万元。有关此事的具体情况此前公司已多次披露。(详见2001年11月8日、2001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2001年年度报告以来的公司定期报告)。
    2003年4月1日,公司收到建信公司《关于担保责任解除的函》。公司被告知,建信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该笔债务尚欠的本息200万元,建信公司与国泰集团80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结清,公司在该笔借款中的保证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特此公告。
    
海南海的纺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三年四月二日
    备查文件: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责任解除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