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海口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海南海德纺织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法人股1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4.88%; 以协议方式 受让海口对外经济发展公司持有的海德法人股806.4万股,占总股本的8%。至此, 本公司持有的海德法人股共2306.4万股,占总股本的22.88%, 成为海德第一大股 东。
    特此公告
    
海南国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99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