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2年1月16 日在 海口市黄金海景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有1名监事因公缺席,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建军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 决议:
    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的议案》: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经审议有关材料,同 意董事会聘许力宏为总经理;陈义弘、李弥生为副总经理;朱梅为总经理助理。
    2、《关于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的议案》:
    根据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 海南省审计厅《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离 任的规定》(琼证办)1996(44)号文的要求,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离任应按法定程序办理,公司监事会聘请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孟祥礼先生进行离任审计。公司承担审 计费用。
    3、《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监事权利义务,经会议 研究决定以年度方式支付监事津贴。
    监事津贴为人民币4万元。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认为, 公司支付会计 师事务所报酬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2万元, 财务审计以外的费用如资产评估或咨询服 务、差旅费用等则根据需要另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是合理的。
    特此公告。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