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烟台 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烟执字第187号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轻骑集团有限 公司因债务纠纷被冻结的轻骑海药国有法人股11,921,078股(占总股本5. 89%), 由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有关部门予以公开拍卖,并已拍卖成交。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省烟台市烟台住房储蓄银行 牟平支行发生债务纠纷,其所持有的轻骑海药国有法人股11,921,078股,由烟台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烟执字第187号《民事裁定书》,将其分别拍卖给北京桑海 投资有限公司714.1078万股;上海信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470万股; 烟台川胜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4万股;烟台信安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万股;烟台开发区元丰贸 易有限公司1万股;烟台开发区宏伟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万股;烟台康威医药器 械有限公司1万股。竞拍成交金额用于支付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牟平支行的债务。 现 因受买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需要本公司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