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近日,本公司收悉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关于拟转让轻骑海药法 人股的函》,市工行将按工总行的要求对无息资产进行清理,拟在2001年7月6日对原 海南工行信托公司持有本公司13958208股发起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89%)进 行公开拍卖,拍卖地点定在上海市。
    2、本公司近日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起 诉本公司9400万元借款纠纷案,将于7月13日上午8:30分开庭审理,届时视案件审理 的进展情况再作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