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董事会对近期有关重大的诉 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下称:“华融公司”)之间 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有关情况如下:
    1998年12月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洋浦分行贷款人民币2100万元, 中国轻骑集 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期, 华融公司就此诉至海南省洋浦经 济开发人民法院,要求本公司支付贷款本金2090万元及利息136万元, 一审案件受理 费116375元,同时要求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公司近日接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 院已决定受理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欠款合同纠纷案”, 诉讼要 求本公司偿还债务9400万元人民币,鉴于案情复杂本公司董事会对此事将重点关注, 视其案件诉讼的进展情况再作公告。
    三、本公司近期接到海南方园律师事务所通知函, 公司下属企业海口市制药厂 欠京澳有限公司1,117,058,06美元债务和利息235,185.58美元及仲裁费34,004美元, 迄今尚未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 通知函要求本公司依法偿 还京澳有限公司的欠款及利息和仲裁费。
    以上诉讼事项,因涉及金额巨大,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