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称其于2006年10月23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第五大股东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海药5,000,0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47%)已过户给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过户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股权过户后,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000,0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47%),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
    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此次受让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后,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履行偿还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垫付的对价及相应的义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