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二月十一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九人,参会董事八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以土地清偿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务的议案》:
    2003年11月26日,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加快推进公司债务重组工作,尽快解决好历史遗留债务,盘活资产,并以土地抵偿债务。2003年12月29日,公司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为尽快解决公司历史债务,经与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公司与其签署了《清偿债务协议书》(已获海口市政府同意)。为此,公司委托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用于抵债的土地进行了资产评估,双方确认以公司375亩土地的评估值7875万元,清偿欠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部债务7264.94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