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为88,203,442股,占公司总股本43.5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业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拟以土地抵偿债务的议案》
    大会审议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拟以土地抵偿债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土地抵偿债务。公司董事长应与债权人进行积极充分的协商,力争进一步加大抵债数额,以利于公司轻装上阵快速发展。公司按法定程序签署有关协议后,须及时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土地抵偿债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88,203,4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关于公司更名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大会审议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更名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更名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88,203,4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关于合资组建"海南海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大会审议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合资组建"海南海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认为合资组建海南海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发展,股东大会同意组建。但组建方案尚须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完善后的合资合同须及时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通过《关于合资组建"海南海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2,326,30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2.64%;反对票18,709,32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21.21%;弃权票67,167,816股,占出席会议表决股数的76.1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公司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