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1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程》;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证此项工作落在实处,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职责,部长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
    特此公告。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