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5月30日下午在海药工业园配餐中心召开本公司第四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7人,代表股份87,73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4%。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大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199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1995年度实现税后利润3,735万元,提取10%作法定公积金,10%作法定公益金,26.64%作任意公积金,53.36%作为分红基金,以公司现有股本153,294,691股计,每股应分股息0.13元,另自资本公积金中提取15,329,469元,转增股本,每10股送1股。故本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1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具体分红派息时间另行公告。
    
海南海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