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海口市制药厂,近期收到海口市国税局(海口国税稽查处字[2003]第0044号文)税务处理决定书及帐务调整通知书(海口国税帐调字[2003]0039号)。1996年至2000年其不知情取得原材料供应商虚开增值税发票,共需进项转出增值税2,106,833.94元,补交城建税147,478.38元及教育费附加63,205.02元。经核实,以货贸易客户应负担1,468,393.54元,公司自购原材料应负担849,123.80元。为此,公司追溯调减了以前年度应付帐款1,468,393.54元,调增应交税金2,254,312.32元、其他应交款63,205.02元,调减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49,123.80元。
    此事项属历史遗留问题,对当期经营及经营成果不产生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