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短期借款合同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00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签订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的短期借款合同,将于近日到期(此事项公告见2001年1月13日《中国证券报》)。经过协商,双方就此签订了贷新还旧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期限为壹年(自2002年12月11日至2003年12月11日),年利率为5.31%。此次贷款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