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11月24日,在海南燕泰国际大酒店三楼鸿图厅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龙勇先生授权委托董事尤江甫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龙勇先生授权董事尤江甫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海口特派办琼证监函[2002]15号“关于要求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改,董事会具体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内容》。
    此议案须提交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关于完善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采取董事、监事回避制度,对200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标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并提交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0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年津贴60000元 2、董事 年津贴40000元 3、监事 年津贴20000元
    (二)上述津贴为税后津贴,按月发放,相关税赋由公司代缴。
    四、《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接受龙勇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董事、董事长职务;孟祥礼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请求,并对其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公司董事会推荐许力宏先生、杨仁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按法定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须提交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五、《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尤江甫先生代行董事长职权的议案》: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鉴于董事长龙勇先生、副董事长孟祥礼先生均已辞职,特推选董事尤江甫先生为代理董事长,在公司正式选举新任董事长之前,代行董事长职权。
    六、《关于公司与重庆正元债务协议的议案》: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与重庆正元药业有限公司,就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拟定的有关法律文件,并对其条款和内容进行了完善。董事会认为双方按会议意见签订协议,有利于从根本上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董事会同意公司用0.288亿元,以重庆正元药业有限公司名义付款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享受与重庆正元药业有限公司同等的债务减免比例,清偿债务1.126亿元。尚未清偿的债务本金及利息,按双方签约生效后的还债协议执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与重庆正元药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详见2002年4月30日、2002年6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此议案须提交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公司将于近期公告) 。
    七、《关于资产抵债协议的议案》: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资产抵债协议”,同意以公司拥有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取得的益爱大厦70%的房产所有权抵偿所欠重庆正元药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根据评估结果,双方商定,该项资产抵债金额为0.412亿元。此议案须提交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公司将于近期公告)。
    八、《关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九、《关于召开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近期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