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3年9月17日上午,在西安市解放路103号公司本部八楼80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詹军道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1人因出公差已委托其他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3年巡回检查整改报告》。详见今日本报本公司公告2003-025;
    2、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报告。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中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第十条现修改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会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现将“通知时限为:7天” 修改为“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
    第十三条现修改为:董事会审议的文件应在送达会议通知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交董事,董事在收到文件时应当签字或回复邮件。临时董事会和因事态紧急可不受此款限制。
    第十五条现修改为: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修改为:提交每年董事会总费用预算,报董事长批准。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今日本报本公司公告2003-026;
    4、按照本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战略委员会:詹军道(主任委员)、赵守国、石永利、马永庆、高建平
    提名委员会:赵守国(主任委员)、詹军道、马永庆、苑羽鸣、薛来前
    审计委员会:何雁明(主任委员)、詹军道、石永利、苑羽鸣、薛来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苑羽鸣(主任委员)、詹军道、马永庆、赵守国、薛来前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