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2月1日在集团本 部八楼80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监事会主席闫明端列席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詹军道 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报酬及津贴的议案》拟定公司董、 监事 年度报酬及津贴的方案为:独立董事年度报酬及津贴,3.8万元/人; 不在本公司担 任行政职务的董、监事年度报酬及津贴,2.4万元/人。 该方案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后实施。
    2、审议并通过《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及年度奖惩办法的议案》。 公司高管人员 基本年薪方案为:董事局主席年薪9.6万元,董事局副主席年薪8.4万元,总裁年薪8 .4万元,监事会主席年薪 7.2万元,副总裁、总会计师年薪7.2万元,董秘年薪6.0万 元。公司高管人员年度奖惩方案为:1、完成当年利润目标,兑现基本年薪;2、 未 完成当年利润目标,按同比例扣减,但扣减数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0%;3、 超额 完成当年利润目标5%以下,按当年实现利润总额的5%计提奖励兑现; 超额完成当 年利润目标5%以上10%以下,按当年实现利润总额的6%计提奖励兑现; 超额完成 当年利润目标10%以上15%以下,按当年实现利润总额的7%计提奖励兑现;超额完 成当年利润目标15%以上,按当年实现利润总额的8%计提奖励兑现。该方案尚需报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为董事及高管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了有利于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公司治理氛围,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 断完善,鼓励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勤勉尽责,在完善决策程序的同时, 同意为每位董 事及高管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