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 责任,确信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以至本配股说明书有误导成份。本说明书由本公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公司并未授权任何其他人士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提供本 说明书以外的其它资料。
    主要提示
    股权登记日:1994年4月13日
    陕民生股票停止托管与转托管时间:1994年4月11日至1994年4月22日
    配股权证交易日:1994年4月19日至1994年5月2日
    (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
    认购配股缴款日:1994年5月3日至1994年5月16日
    (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
    获配股票开始交易日:1994年5月26日
    配售比例:以1993年度送股后的股东持股数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配售总量:2752.8575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3.80元。
    配股权证编码:8564。
    认购配股缴款地点: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
    提示:配股权证不办理转托管。
    
一、绪言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 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证券’93发红派息’94配股运作方案(A股)》等有关规 定,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了《西安民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1994年度配股方案》,提交1994年3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西安市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市证监办字〔1994〕001号文批准,并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现将1994年度配股事宜说明如下:
    
二、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及方式:以1993年度送股后的股东持股数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并采取派发配股权证认购新股的方式。
    2、配股价格:每股面值1元,配售价3.80元。
    3、经西安市国资局批准和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同意,国有股及发起人法人股配股 权将协议转让。
    4、本次配股总数为:2,752.8575万股,配股权证2,752.8575万张。其中向国家 股和发起人法人股股东配售1,192.8575万股,定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57.56万股,个人 股股东配售1,402.44万股。
    
三、配股对象
    截止1994年4月13日下午3:30分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证券 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陕民生股东。自1994年4月11日至4月22日, 陕民生股票停 止托管和转托管。
    
四、配股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西安民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解放路103号
    电话:(029)7278707-257
    2、包销机构: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人民南路天安国际大厦十八、十九层。
    法人代表:张国庆
    电话:(0755)2295492
    3、股份登记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西安市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青少年宫一楼
    电话:(029)7284255
    
五、配股权证的派发
    1、本次派发的配股权证,按在股权登记截止日登记在册的陕民生各股东持有的 陕民生股份的数量加上1993年度的送股数量为基数,以10股配发3股的比例, 由证券 登记机构直接记入陕民生各股东的股票帐户,不提供实物权证。
    2、陕民生配股权证开始派发的时间为1994年4月19日,自1994年4月 19 日始至 1994年5月2日止的每一交易日中, 凡属配股对象的已托管的陕民生公众股股东可凭 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股票存折到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其所拥有的权证;已在西安 市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陕民生内部职工股股东可持同样证件在其权证托管 的证券商处打印其所拥有的权证;陕民生发起人股东的配股权证登记在西安市证券 登记公司,定向法人股的配股权证直接托管到西安市证券登记公司。
    3、由配股产生的零碎权证(不足一股的);不派发给股民。
    
六、配股权证的交易
    1、陕民生配股权证的可流通部分于1994年4月19日至1994年5月2日间的交易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单位为“张”,每100张为一标准交易手。
    2、配股权证的交易程序和交易费用与股票相同。
    
七、配售股票的认购
    1、凭配股权证认购股票的时间自1994年5月3日至1994年5月16日止(期间每周 一至每周四证券商营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2、每1张配股权证可认购1股民生配股售股份,认购价每股人民币3.80元。
    3、认购者在认购时间内凭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股票存折在其配股权证托管 证券商处办理缴款认购手续。
    4、国有股、发起人法人股、定向法人股配股的认购由包销商直接办理。
    5、1994年5月16日后未认购的权证,由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进行处理。
    
八、配售股票的交易
    配售的陕民生股票可流通部分于1994年5月26日在深圳交易所开始交易。
    
九、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经董事会研究,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登记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后,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为力争本公司二期营业大楼基建工程在1994 年底以前完成主体封顶和其地 下一层及地上一层投入试营业,投入基建、装修资金6,000万元。
    2、用于归还即将于五月份开业的2万平方米“民生大酒店”的部分装修改造费 用1,500万元。
    3、为开展多元化经营而开发的内联外引经营门类及短、平、快项目,计划投资 1,000万元。
    
十、1994年度盈利预测
    根据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鄂信业字第099号关于本公司1994 年度盈利预测的 审查验证报告,本公司1994年预测税后利润总额为3400万元,按送配股后的股份总额 计算,预计每股收益为0.285元。
    
十一、咨询
    1、如对本配股说明有疑问,请查询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解放路103号
    电话:(029)7278707-257
    传真:(029)7287701
    2、认购者凭配股权证认缴配售股份的款项后,在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股票存折 时,若未获确认,请在托管证券商处查询。
    
十二、特别说明
    本次配股期间,陕西民生股票不停牌。配股权证不办理转托管。本次配股由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承担包销责任。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关于1994年度配股方案的决议;
    2、1994年3月28日公司1994年股东大会关于1994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
    3、《关于申请批准西安民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分红送股’94 配 股方案的报告》民司发〔1994〕038号文;
    4、 《关于西安民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送配股方案的批 复》市证管办字〔1994〕第011号文;
    5、《关于西安民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 年度盈利预测的审阅函》 鄂信业字第099号;
    6、本次配股包销协议书。
    
西安民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