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1,805,1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64%)通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西安民生35,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7%,占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的62.76%)股权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东门支行,为贷款进行了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5年10月13日至2006年10月12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