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市财政局(原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依据市政府对机构设置的调整,西安市财政局取得原西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股权)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7日签订《国家股股权转让协议》。有关的股权转让情况详见2003年5月28日、2003年11月7日、2004年3月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互联网站www.cninfo.com.cn。
    2004年3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东拥股信息报表》。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法办理了股份过户手续,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5180.5158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5.65%),本公司总股本仍为202,007,024股,
    特此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