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报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一、本次股份变动原因
    根据《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于1995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1994年分红派息方案和1995年配股方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证券管理委员会新证委〔1995〕10号文批复,同意我公司1994年分红派息方案为以1994年年底公司总股本17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派现金1.60元;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证券管理委员会新证委〔1995〕06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67号文复审通过,我公司1995年配股方案为以1994年年底公司总股本17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1股,配售价为3.00元/股。
    本公司于1995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分红派息公告》及《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配股说明书》。
    本次配股所配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应配售股份总数为1750万股,其中应向法人股股东配售1250万股,应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00万股。
    二、本次配股,社会公众股配股额度的剩余部分由本次配股的承销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包销。
    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公司名称: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1996年4月5日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小计 本次变动后 送股 配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法人股 87500000 8750000 5000000 13750000 101250000 2、定向法人股 37500000 3750000 1650000 5400000 42900000 3、内部职工股 291000 291000 未流通股份合计 125291000 12500000 6650000 19150000 144441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内部职工股 29100 29100 58200 58200 2、境内上市的 人民币普通股 49709000 4970900 4970900 9941800 596508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49709000 5000000 5000000 10000000 59709000 三、股份总数 175000000 17500000 11650000 29150000 204150000
    四、公司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名单及其持有股份的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数 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 6000万股 中国建设银行新疆融资中心 1430万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200万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公司 1100万股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0万股 新疆建银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880万股 广东中创科技设备租赁公司 550万股 深圳宏成电脑有限公司 550万股 新疆建银设备租赁总公司 440万股 新疆资金融通中心 360万股
    五、公司股份变动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没有变动。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1994年分红方案的决议》、《关于1995年配股方案的决议》。
    2、本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关于1994年利润分配和分红方案的决议》、《关于1995年配股方案的决议》。
    3、《分红派息公告》、《配股说明书》及有关材料。
    4、新疆证券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