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3年6月30日在北京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2003年5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将进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的授权,董事长商公司主要股东,提名9名董事候选人、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第三次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授权,监事会召集人商公司主要股东,提名5名监事候选人;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推选2名职工委派监事。现将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候选人员及职工委派监事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新玲,女,汉族,38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总公司财务处会计,副总会计师、处长。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田国立,男,汉族,42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志超,男,汉族,43岁,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万通实业集团副总裁、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
    华冠雄,男,汉族,62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庆市纺织工业局副局长,安庆纺织厂厂长,安庆市兼职副市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庆市政府顾问、安徽省七届人大代表、中纺企协副会长、中纺企协企业家委员会会长、国泰君安股份公司董事。
    何加武,男,汉族,49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建设银行总行研究所政策研究室主任、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经理、建设银行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玉华,男,汉族,50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建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总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维中,男,汉族,49岁,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建设银行总行财会部副主任、建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兼杭州市分行行长、建设银行总行审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资金财务部主任。
    贾放,男,汉族,50岁,大学学历,副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研究部副主任兼中国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建设银行总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法律部主任,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
    夏乾元,男,回族,56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乌鲁木齐电业局财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红雁池发电厂副厂长兼总会计师。现任新疆电力公司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文华,男,汉族,71岁,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政府专家津贴。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教研室主任,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系主任。现任北京培黎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分会会长、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等职务,著有《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材》及《大纲》、《新编经济法学》等著作。
    刘慧勇,男,汉族,56岁,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研究所所长、《投资研究》编辑部主任。现任中国投资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研究员、总经理级调研员,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著有《投资规模论》、《计量投资学》、《宏观投资学》等著作。
    李成章,男,汉族,61岁,大学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教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大学,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主任、中南财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海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深圳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总审计师,现任职(香港)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兼任深圳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金立佐,男,汉族,46岁,博士。曾任职于英国洛希尔商人银行公司融资部和美国摩根士丹利(亚洲)投资银行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中和信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和应泰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学术与管理委员会委员兼理事长,主要有《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实证研究》、《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研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据库》、《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研究》等研究成果。
    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文学,男,汉族,44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西安证券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西安证券公司改组)董事长。
    邓小刚,男,汉族,41岁,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人民银行新疆区分行营业部核算组组长,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银行监管处非现场监管组组长,货币信贷处副处长。现任新疆资金融通中心负责人。
    冯丽英,女,汉族,45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建设银行人事部劳资处处长,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
    高天仓,男,汉族,71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新疆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现任新疆金威有限公司监事。
    谢玉清,男,汉族,5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煤炭部财劳司副司长、国家煤炭工业局企改司司长。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资金财务部副主任。
    职工委派监事:
    王德孝,男,汉族,55岁,大专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曾任新疆军区通信卫星地球站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36344部队主任、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行政处处长。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总部总经理、人事一部总经理。
    罗力生,男,汉族,50岁,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建信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二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附: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一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现就提名金立佐先生、刘慧勇先生、刘文华先生和李成章先生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2003年6月3日
    附件二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文华,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文华    2003年6月6日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慧勇,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慧勇    2003年6月3日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成章,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成章    2003年6月5日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金立佐,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金立佐    200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