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续聘200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决议》:同意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5万元。
    三、通过《关于聘请200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决议》:因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未提出执行金融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格的书面申请,其原有执业资格于2002年3月27日自行失效,公司聘请具备执业资格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0万元。
    四、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决议》:提名夏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附件一)。
    五、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及议题的决议》(详见附件二)。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附件二:宏源证券股份限公司召开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军,男,汉族,47岁,中共党员,律师,法学硕士。曾在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工作,曾任中国法学会天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自1996年以来,一直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现为北京钧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夏军先生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5日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夏军,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夏军    200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