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