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6月19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依法全权处置公司受让的12家上市公司法人股 股权的决议》,此项授权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受让12 家上市公 司法人股股权事宜详见2002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 券报》“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附件一:公司以资抵债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通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