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6月26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实现税后利润8176.97万元,提取10%的一般风 险准备金 817.70万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817.70万元,提取 5 %的法定公益金 408.85万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利润调整增减因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000.83 万 元。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51874.5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5元( 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0.4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8月2日,除息日为2001年8月3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8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8月6日直接划入股东资金帐户, 法人股及高管 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若投资者于2001年8月3日办理了“宏源证券”股票的转托管, 其股息仍在原 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八楼
    咨询电话:0991—2301870
    传真电话:0991—2301779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