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复[2001]152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外汇业务的批复》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新汇发 [2001]19号《关于对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经营外汇业务的批复》,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经营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号码:汇管字第 SC200111号。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