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05年10月14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三季度报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