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九次会议于1997年3月28 日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经营计划》;
    二、通过《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司1996年实现税后利润3394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39.4万元,提取5%法定公 益金169.7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800.5 万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685.5万元,按公司总股本20415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0.18元;1996 年度向全体股 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现金0.80元(含税);本决议待提请公司1996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通过《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通过《关于确定召开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及议程的决议》
    1996年度股东大会在乌鲁木齐市召开,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五、通过《关于同意韩新林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议》;
    六、通过《关于聘任朱国兴为公司代总经理的决议》(详见1997年4月3日《证 券时报》。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4月23日